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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9 04:47:37· 来源: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快“四个岱山”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省市统一安排,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23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21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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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其中,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1年3月1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在2021年3月1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2日-4月24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5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86262、7334113。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2)
附:考生防疫须知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含省内任何一地),并持绿码参加考试
(一)要保持浙江“健康码”绿码状态。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省外的要尽早返浙(提前14天),14天内返浙的须保持浙江“健康码 ”绿码状态。
(二)要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杭州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通过支付宝,或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三是可到省内综合服务点申领(可咨询当地12345或当地社区)。
(三)考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如考生所在地或途经地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考前1天或当天从外地赶来参加考试等),考生应提前作好预判,考前7天内做好核酸检测,并带上检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受旅行管制或隔离措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人事考试机构无权组织此类考生考试。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生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以上后两种情况,考生须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2.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相关症状较重影响他人考试的,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准考证”。
(三)以下情况须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①通过考点入口时;②如厕时;③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时;④在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时;⑤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
(四)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点定医院排查情况。
(五)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将视防疫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